
近日,我院在辦理李某、林某犯故意傷害罪一案中發(fā)現,林某、李某分別在小學六年級、初二輟學,由于失學失管等原因走上違法犯罪道路。我院通過對近一年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排查,發(fā)現輟學未成年人并非個例,各鎮(zhèn)(街)均有涉及。后經過向部分輟學未成年人及其監(jiān)護人了解和開展走訪調查,發(fā)現吳川市教育局未能履行“控輟保學”法定職責。
4月19日,我院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從建立“控輟保學”長效機制、精準建立輟學學生臺賬、抓好學籍管理工作、開展法律教育宣傳等方面向吳川市教育局發(fā)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。
今年以來,我院積極開展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訴訟領域探索,以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在義務教育領域履行法定職責,保障適齡兒童、少年的受教育權,同時也是從源頭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,有效解決未成年人輟學引發(fā)的社會問題,讓孩子在教育路上“一個都不能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