厭學休學是否一定要開證明,需要根據(jù)具體情況來決定。如果學生因為身體或心理原因需要休學,并且學校同意他們休學,那么學生可以與學校協(xié)商,由學校開具休學證明。如果學生因為個人原因需要休學,但是學校不同意,那么學生可能需要自行開具休學證明。
休學證明是指學生向學校提交的一種文件,證明學生已經(jīng)決定休學,并且學校同意他們休學。休學證明通常由學生所在學校開具,并包含以下內(nèi)容:
1. 學生姓名
2. 學生性別
3. 學生出生日期
4. 學生所在學校名稱
5. 學生決定休學的原因
6. 學校同意學生休學的決定
休學證明是學生休學的重要文件,學生需要將其提交給學校,以便學校對學生的休學情況進行調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