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初三休學復學政策文件
為了保障初三學生的合法權(quán)益,南昌市政府制定了以下初三休學復學政策文件:
一、休學政策
1. 休學條件:
(1)因身體原因或家庭原因需要休學;
(2)在本?;虮拘V苓厡W校就讀不滿一年;
(3)經(jīng)學校批準并報有關(guān)部門批準。
2. 休學期限:
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,具體期限由學校根據(jù)學生實際情況確定。
3. 休學流程:
(1)申請休學:學生向?qū)W校提出休學申請;
(2)學校審批:學校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批,并報有關(guān)部門批準;
(3)辦理休學手續(xù):學生向?qū)W校辦理休學手續(xù),學校為學生提供休學證明。
二、復學政策
1. 復學條件:
(1)休學期限已滿;
(2)經(jīng)學校批準并報有關(guān)部門批準;
(3)學生具有相應的學習能力和身體條件。
2. 復學流程:
(1)學生向?qū)W校提出復學申請;
(2)學校審批:學校對復學申請進行審批,并報有關(guān)部門批準;
(3)辦理復學手續(xù):學生向?qū)W校辦理復學手續(xù),學校為學生提供休學證明,并與家長協(xié)商確定入學時間。
三、其他政策
1. 學生休學期間,學校應保障其學習權(quán)益,不得降低其學業(yè)成績和教學質(zhì)量;
2. 學生休學期間,如因身體原因需要治療或更換學校,應及時向?qū)W校申請,學校應給予支持和幫助;
3. 學生休學期間,如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顧家庭,應及時向?qū)W校申請,學校應給予支持和幫助。
以上就是南昌初三休學復學政策文件的內(nèi)容,希望對初三學生有所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