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富室偶得二小狼,與家犬雜畜①,亦與犬相安。稍長,亦頗馴,竟忘其為狼。
一日,主人晝寢廳事②,聞群犬嗚嗚作怒聲。驚起周視,無一人。再就枕將寐③。犬又如前,乃偽睡以俟④,則二狼伺其未覺⑤,將嚙⑥其喉,犬阻之不使前也。乃殺而取其革。
此事從侄虞惇(dūn)言。狼子野心⑦,信不誣哉⑧,然野心不過遁逸⑨耳;陽(表面上,假裝)為親昵(nì),而陰(暗中)懷不測(推測),更不止于野心矣。獸不足道,此人何取而自貽患⑩耶!
(選自紀盷《閱微草堂筆記》卷十四,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)
①雜畜(xù):混在一起喂養(yǎng)。畜,養(yǎng),圈養(yǎng)。
②聽事:住所的堂屋(客廳)。
③就枕將寐:躺在床上,將要睡著。就,靠近。將,副詞,將要。寐,入睡,睡著。
④俟(sì):等待,等候。
⑤伺(sì):等待,守候。覺(jiào):睡醒
④將嚙(niè):將,副詞,欲,打算。嚙,咬。
⑦狼子野心:狼子,狼崽子,幼小的狼;野心,野獸的本性。狼崽子雖小,卻具有難以馴化的殘忍本性。比喻壞人兇殘的秉性或?qū)?quán)勢、名利等非分而貪婪的欲望。語出《左傳·宣公四年》
⑧信不誣哉:確實不虛妄啊。信,確實,的確。誣,虛假、虛妄。
⑨遁逸:逃跑,逃走,隱藏之意。
⑩貽患;留下禍患。
有個富人偶然得到了兩只狼崽,把它們和家里的狗關(guān)在一起喂養(yǎng),小狼也能和狗平安相處。(兩只小狼)漸漸長大,但也相當馴服,主人竟然忘記它們是狼了。
有一天,主人白天在廳堂里睡覺,忽然聽見一群狗汪汪地發(fā)出狂怒的叫聲,他吃驚地坐立起來,看周圍并無一人,就再次靠著枕頭,將要入睡,狗又像先前那樣狂叫起來,(主人)便假裝睡著來等待。原來那兩只狼想等他沒醒時,打算猛咬他的咽喉,群狗狂叫著阻止,不讓(兩只狼)上前。(主人)于是殺了兩只狼,并剝了它們的皮。
這事是堂侄虞惇說的。狼子野心,確實沒有誣蔑(它們)??!表面上裝出十分親熱的樣子,但暗地里卻心懷叵測,這更不是只有野心罷了。禽獸并不值得說什么,這個人為什么要收養(yǎng)(這兩只狼)而給自己留下禍患呢!
簡析:狼貪婪、狡詐、兇殘的本性是不會改變的。他告誡人們,要特別提防那些“陽為親昵,而陰懷不測”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