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,是一個漢語成語,意思是:得到了一種東西,是慶幸的,但失去了一種東西,則是天命所歸,不可強求。
這個成語常常用來形容人們在生活中的經(jīng)歷,有時候我們會得到一些美好的事物,比如愛情、友誼、財富等等,這些事物是我們?nèi)松械男疫\之點,我們應該感到慶幸和珍惜。但有時候,我們會失去一些美好的事物,比如親人、朋友、愛情等等,這些事物也是人生中的不幸之點,我們也應該感到接受和珍惜。
得之我幸,失之我命,告訴我們在生活中,我們應該珍惜人生中的每一個瞬間,無論是幸運還是不幸,都應該感到幸福和滿足。同時,我們也應該接受人生中的失去和挫折,并且從中吸取教訓,不斷成長。
在這篇文章中,我們也可以看到,幸運和不幸都是生活中的一部分,我們應該珍惜人生中的每一個幸運之點,同時也應該接受人生中的每一個不幸之點,并且從中學習和成長。